盘点北方部分城市今冬供暖情况
广东佰什特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2015-11-15

随着天气慢慢转冷,冬季供暖即将开始。北方各主要城市的供暖实施情况如何?怎样保障广大市民在温暖中过冬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就此,记者盘点了我国北方部分城市今冬供暖情况。

邢台:试水工业余热集中供暖

河北省邢台市高家屯小区等23个居民社区今冬将试水利用工业余热集中供暖。该项目将利用焦化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低温循环水及余热,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建设供热能力120万平方米,年底前完成;二期工程建设期限2016至2020年,预计可解决约1000万平方米的建筑供暖问题。

目前,一期工程供热主管网已经完成大部分,所有分支管网及换热站等均已全面开工,各小区庭院管网改造已经全面开展。根据进展,计划12月份全部具备贯通注水条件,实现正常供热。项目实施后,将缓解邢台市的集中供热供需矛盾、改善居民供热质量,既实现能源充分利用,又能减少污染。供暖期间,当地将配备巡检维修队伍、热力抢险车及抢险工具,做到出现险情及时处理,保证供暖工作顺利完成。

北京:供暖费是否“计量”网上可查

记者从北京市市政市容委获悉,今年北京市共有300个老旧、低温小区列入改造计划,涉及改造面积超2000万平方米、改造管线600公里,10月底前将完成所有改造工作。

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从10月底至11月8日,北京市气象部门和供热部门将按惯例启动三次天气会商,视天气情况决定是否提前供热。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供热办主任王爱民介绍,上个采暖季全市共有约1.37亿平方米供热面积实行了供热计量收费,其中居民供热面积5000万平方米。今冬供热季,9000余万平方米居民住宅将实行热计量收费,即“多退少不补”的就低收费政策。

王爱民说,北京市政市容委已正式向各区县和供热单位下发通知,要求在热计量收费小区进行费用公示。目前,市民可通过所在区县网站查询所住小区是否实行热计量收费及退费事项,也可向区县供热主管部门电话查询。同时,如果小区符合条件但供热单位没有按热计量收费,用户只需按基本热价标准交纳采暖费,市区供热和城管执法部门将对违规供热单位处以3万元罚款。

山东:陆续启动供暖收费工作

目前,山东各地陆续启动供暖收费工作。今年,济南、青岛等地推出多种缴费方式,除了营业网点、银行网点、流动服务车、网站、集体交费外,还新增加了微信缴费。除济南外,烟台、淄博等地也已开始收取供暖费,不过潍坊城区今年的供热价格有所下降,由25.6元/平方米下调到23元/平方米,降幅10%。除了潍坊,其他地市仍按照去年收费标准执行。淄博热电集团公司目前担负着淄博市中心城区90%以上的居民供暖任务,总供暖面积达2000多万平方米。

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所辖南郊热电厂、北郊热电厂、明湖热电厂已完成冷运也将于近日开始点炉,为即将到来的2015—2016采暖季做好充分“预热”。由于目前为止山东省物价局还没有正式通知济南市今年最新的供暖季采暖交费标准,所以居民缴费,暂时执行去年26.7元/平米标准。除此以外,关于暖气报停业务,按照往年11月15号开始供暖计算,用户需在10月15号前到营业厅办理或拨打当地供暖热线进行进行报停。供热企业同时提醒,报停的用户需要及时将家中暖气管道及散热器中的水放净,防止冬季冻裂采暖设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青岛:加强城市集中供热气象服务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9月23日印发《关于印发青岛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气象部门加强气象监测和预报,及时为冬季城市集中供热提供气象信息。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预案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其中要求当气象部门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后,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供热系统重点部位、危险源的持续性监测,加强事故防范工作。根据该预案里的风险评估显示,冬季极端恶劣天气容易引发热源供应不足,导致供热中断。

供热期间,青岛市气象局积极做好与城市管理部门和供热企业的信息共享,重点做好冷空气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提供精细化气象服务,气象信息内容涵盖寒潮预警信息、旬月报信息、未来三天天气、逐小时温度预报值、供热站附近自动站气温实况等。据悉,青岛市气象局研发的城市集中供热节能气象预报系统逐时更新气温监测和预报数据,整合到供热控制平台,供热企业可根据天气预报曲线图制定锅炉运行和调节曲线图,并合理调节用煤量,调整负荷,有效节约资源。当遇有强冷空气来袭,根据气象预报信息,供热企业可提前做好供热储备工作,为“尖峰供热”做好充分准备,避免供热中断。

合阳: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出台

陕西省合阳县日前通过了《合阳县中心城区集中供热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据初步统计,合阳现有供热面积193.5万平方米,主要以分散式供热为主。目前尚有700万平方米建筑采用落后的炉灶、小火锅采暖,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浪费能源、污染环境。

此次《规划》的目标是发展和完善以集中供热为主导、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城镇供热采暖系统,挖掘现有供热设施的潜力,推进供热节能改造,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供热体制。  
《规划》指出,合阳供热采用以热电联产或大型集中锅炉房供热为主,以天然气、地热、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为补充的多种供热方式,形成城区“两心两廊、三轴五片区、六功能组团”枝状管网和中心城区供热“四区”管网的新格局。所谓四区是指凤凰路以南供热分区、黄河路供热分区、公园南路供热分区和城北新区供热分区。  格局形成后,将优先发展清洁能源,力求达到节约能源、节省资金、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的效果,在规划的集中供热范围内,不允许再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房,对集中供热区域内现有的燃煤锅炉房不再扩建,并逐步取缔,引进推广新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建立多元化供热体系,提高供热质量和管理水平。

据了解,整个项目供热系统主要工程投资包括近期新建热电厂首站一座、一级供热管网单程总长约23300米以及若干个换热站、远期新建调峰锅炉房等,计划总投资约4亿多元。

乌鲁木齐:今冬供暖面积将达1.78亿平方米

记者从新疆燃气集团获悉,9月26日的供气量是149万立方米;9月27日起部分壁挂炉用户开始烧气供暖,供气量为156万立方米;到9月28日乌市启动供热应急预案,供暖锅炉陆续集中供暖后,供气量达332万立方米;9月29日当天供气量已达到465万立方米。从9月27日到29日,乌鲁木齐用气量3天翻了两倍多;由于9月29日气温降至0摄氏度,加之采暖锅炉点火通气数量增多,用气量突破400万立方米,相比往年同期乌鲁木齐市每日200多万立方米的用气量也翻了约两倍。

记者了解到,为配合冬季采暖,新疆燃气集团早在1个月前就启动供暖供气工作,对全市供暖供气设施进行了维修保养,并配备了约700人的供气队伍,确保快速送气到各供热企业。侯克江介绍说,目前,由新疆燃气集团供气的所有具备供暖条件的锅炉房均已送气完毕。

目前,乌市主城区范围内以天然气为主的清洁能源供热比例达100%。预计2015-2016年度采暖期,全市用热面积将达到1.78亿平方米,较上年度增加300余万平方米。

河北:今冬计量收费面积将达五成以上

从河北省日前召开的全省供热保障调度会上获悉,今冬供暖涉及的项目采暖期前15天内工程要全部竣工验收并具备运行条件,设区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要达到本市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50%以上。调度会强调,许多地方的关键项目还在施工或收将尾阶段,务必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如期供暖。北部城市张家口、唐山、承德、秦皇岛要在10月中旬全部完工,其他城市必须保证在10月底前全部完工。全省要做到今冬供暖涉及的项目采暖期前15天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具备运行条件。

在供热计量改革方面,河北省政府今年确定的供热计量收费目标是:设区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要达到本市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50%以上,县级市达到25%以上。确保任务完成,要抓好既有建筑的改造。要把计量收费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工作内容,新建建筑必须同步安装计量装置,同步实现计量收费,否则不得予以验收备案、不得销售和使用。省住建厅今年就此项工作专门进行督导,情况全省通报。截至2014年底,河北省城镇集中供热面积达到7.07亿平方米,其中设区市总供热面积4.31亿平方米,管网总长17154公里。我省供热保障攻坚行动启动三年以来,全省新建、改造热源项目共计373项,老旧集中供热管网累计改造2430公里,完成投资约17亿元,供热普及率、供热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宁夏:全面推进供暖收费改革

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该厅近日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2016年采暖期城市供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做好供热准备工作,保障供热生产正常运行,确保群众冬季用热。在热计量收费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供热计量改革,全面推进按照用热量计量收费。各地要在本采暖季全部制定出台热计量收费价格和办法,并对具备条件的建筑全部实行热计量收费。对具备条件但不积极主动推行热计量收费的,将按《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处罚。《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供热质量标准,提高供热质量,并指导居民合理用热,加快推行标准化、规范化诚信服务,实行供热公示制和承诺制,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及时、主动、高效服务群众。同时,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低收入困难群体冬季用热问题,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低收入困难群体用热保障机制,合理提高其供热补贴标准,并及时发放。

长春:未按计划不热计量收费向用户每平米退费一元

为更好地推进长春市供热计量改革面临的问题和矛盾,长春市相关部门指出,对已列入供热计量收费指令计划,不进行计量收费的,除提取热计量设施应急维修资金外,还要向热用户平均每平方米退费1元。相关文件指出,对于2010年以来“暖房子”工程热计量改造项目,移交协议中应整改未整改到位的项目,项目单位、供热单位应在2015年-2016年采暖期到来之前,对供热计量装置丢失、损坏、需要补装的数量、状况进一步核实,经供热企业、施工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核实确认后,由项目单位实施全面补装、维护、整改。2015年-2016年采暖期之前,供热企业要对2008年以来接收入网新建建筑热计量安装情况、设施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凡2011年以来推行新建建筑热计量装置由供热企业采购安装接收入网的,应分别列出已安装、未安装数量以及用户开栓率,列出已收取热计量安装费用供热面积以及收费额。用户开栓率达到热计量收费要求,已收取热计量采购安装费用而未进行安装的,必须进行安装并实施计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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