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形象管理规定
上海毕胜实业有限公司 2014-11-5

员工形象管理规定

男性员工管理标准
(1)保持头发的清洁、整齐,不能留太长,发长不盖耳、不遮领。至少每月整理1次;
(2)禁止留怪异发型。禁止留黄发(天生的除外)
(3)胡须应经常整刮,保持清爽、精神的状态。至少2日整刮1次;
(4)应经常修剪指甲,保持短而干净,不得蓄长指甲。
(5)必须保持衬衣和外套干净、整洁,钮扣齐全,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有明显污渍。
(6)不得敞胸露怀,衬衣必须束到皮带里,衬衣必须扣到上面第二颗钮扣。
(7)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穿无袖上衣、背心、短裤(包括运动短裤)、拖鞋进入公司。
(8)禁止纹身。
 女性员工管理标准
(1)女性员工发型须文雅、庄重、梳理整齐,保持头发的干净、清洁,流海不过眉毛,禁止留怪异发型。
(2)应经常修剪指甲,保持短而干净,不得蓄长指甲,不得涂过于鲜艳、花哨的指甲油。
(3)女性员工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打扮适度,不得浓妆艳抹,避免使用味浓的化妆品,不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4)女性员工要保持着装干净、整洁、大方得体。
(5)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穿过于暴露的衣物,如:无袖上衣、无袖长裙、背心、吊带衣裙、露背装、短裤(包括运动短裤)、超短裙(裙边高于膝盖以上的)、低腰裤、低胸上衣、怪异衣装等。
(6)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穿拖鞋(包括高跟拖鞋)进入公司。
(7)禁止纹身。
违规处理
违反以上规定,予以第一次口头警告,并责成改正;第二次罚款10元,并责成改正;第三次罚款20元,并责成改正;第四次罚款30元,并责成改正;第五次,直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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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毕胜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娟
联系方式:13761966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