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SER验厂通过后能给工厂带来哪些好处?
深圳市凯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6-16

定义
-费用和开支
供应商负责支付招聘、安置、处理、交通或输入国与输出国的工人持续管理的所有相关费用和开支,以及任何第三方开支和费用,这些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招聘费
• 预约费或承诺费
• 非正式经纪人和分销代理商协助招聘的费用与开支(工人支付给中间人、招聘人员或将工人介绍给正式或非正式雇佣机构的介绍人费用)
• 输出国的招聘服务费 (如申请费或推荐费)
• 输入国的招聘服务费 (一次性和重复性收费)
• 押金
• 雇佣关系开始之后因调动要求而产生的调动费用交通费和住宿费:
• 输出国到输入国途中的航空或陆地交通费
• 输入国到输出国途中的返程航空或陆地交通费
• 机场税和跨境费用文件、医疗、培训和其他政府收费:
• 私人职业介绍所服务费用
• 和签证费用
• 输出国和输入国的体检/审查费用
• 临时工作或居住许可及续签费用
• 输出国的文件费用 (如公证费、翻译服务费和律师费)
• 保险
• 政府要求缴纳的费用培训费用
• 私人职业介绍所或供应商委托培训豁免情况除非适用法律法规规定,下列情况应豁免:
• 在书面提供录用通知并签署接受工作之前,从工人居住地到当地或输出国招聘处理中心途中产生的直接交通费。私人职业介绍所代表个人或企业运作的私人服   务机构 (包括子机构) ,职责是提供为空缺岗位输送人才的雇佣或职业发展服务,履行合同以换取经济报酬。
SER验厂辅导---SER供应商责任标准(工资、福利与合同 一)
工资、福利与合同
供应商应向工人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的薪酬,并提供法律和/或合同规定的任何福利。供应商应以法定较高费率支付工人加班的报酬。供应商应告知所有工人工资结构和支付时间。供应商应遵守工资和福利相关的所有法律要求,并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将扣减工资作为纪律惩处的手段。一切使用临时和外包劳务的行为均应受当地法律的限制。
1 政策和程序
1.1 书面政策和程序
供应商应制定书面政策来涵盖适用法律法规及本标准中规定的工资、福利和合同要求。
供应商应制定书面程序和制度来实施其工资、福利和合同政策。
供应商应始终遵循其书面政策和程序。
1.2 直接负责人
供应商应确定监督和强制实施工资、福利和合同政策和程序的负责人。
1.3 风险管理
供应商应识别和遵循适用法律法规及本标准中规定的工资、福利和合同相关要求。
供应商应识别、评估及最大程度降低工资、福利和合同方面的风险。
2 运营实践
2.1 最低工资
应按照适用法律法规,对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人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劳动报酬。工人的基本工资应始终设定为相应工人类型的最低工资或以上。工资结构不得要求工人在法定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工作 (无论按时薪、日薪、周薪或月薪结算)来赚取基本工资。
2.2 加班费
针对相应工人类型,按照适用法律法规或雇佣合同对基本工资的规定 (以较高者为准) ,以基本工资作为基数,使用相应加班费率计算并支付所有加班工资。
如果一些国家/地区的适用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法定加班费率,最低加班费率应为基本工资的 125%。
2.3 福利
供应商应按照适用法律法规规定,向各类工人提供法定福利。根据适用法律规定,供应商应向工人提供带薪和无薪休假及法定节假日。
2.4 加班工作时间计算
为了计算工资和福利,加班工作时间应根据已工作的精确小时和分钟进行计算。
2.5 迟到情况的工作时间计算
计算工资和福利时,迟到扣款应根据工人迟到的精确小时和分钟进行计算。
2.6 批文
影响工作时间或工人工资与福利的批文将不予接受,即使批文由地方主管部门或政府机构发布并获得审批 (例如中国的综合工时制度) 。
2.7 扣款
供应商或其代理不得扣除工人工资,除非适用法律法规规定 (例如税款、社会保险) 或者供应商或其代理为工人提供服务。如果向工人提供服务需扣款,则工人应有权选择不接受任何此类服务。不得将罚款、克扣工资或减免法定福利作为纪律惩处的手段。
2.8 押金
除非适用法律法规规定,否则禁止向工人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如果法律要求缴纳押金,供应商应确保提供押金收据给工人,且应尽可能快地将该押金全额返还给工人,返还时间不应迟于雇佣关系解除或者收取订金原因消失后的 1 个月,以先发生者为准。
2.9 收费
供应商不得因工人有效履行其工作职责需要的任何物品而向工人收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 必须提供的个人防护用品
• 工作服 (未退还的工作服除外)
• 头戴式耳麦和可更换泡沫软垫保护套
不得因发放此类装备而收取押金。供应商可以对未归还的物品按照一定比例收取费用。供应商必须在提供这些物品时向员工传达这些要求。
工资、福利与合同
4 文件
供应商应保留工资、福利和合同相关的文件。
供应商应确保所有法律要求的工资单文件、日记账和报告准备妥当、完整、准确和及时更新。
所有文件须应 Apple 要求随时供其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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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凯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楠
联系方式:1330243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