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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代买员工社保,代缴汕尾五险一金,汕尾人事外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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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40人民币
发布时间:2023-7-7 关注次数: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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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骏伯人力集团
规格型号 完善
编号 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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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面议
价格单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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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关键词:汕尾代买员工社保,代缴汕尾五险一金,汕尾人事外包公司,骏伯人力集团可为企业、公司、门店及办事处,提供全国人力资源外包、全国社保公积金代理,全国劳务派遣等外包业务!业务咨询热线:13711780751 陈先生


社保资讯:

一、劳动法规定什么时候买社保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需缴纳社保。

二、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么《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里所说的社会保险指的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该规定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必须指出的是,这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狭义上,特指已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另一方面也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毫无疑问,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在“用工”,此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也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用人单位必须为在试用期期间的劳动者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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