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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审讯室软包谈话室阻燃软包
来自:广州优音汇建材有限公司
115.00人民币
发布时间:2023-12-17
关注次数:99
产品参数
商品详情
产品参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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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优音汇建材 | ||
功能 | 防撞、阻燃、环保等 | ||
规格 | 1250*2450/1200*2400mm | ||
适用范围 | 公检法、审讯室等 | ||
阻燃等级 | B1 | ||
环保等级 | E0 | ||
芯材 | 纳米棉 | ||
厚度 | 17/20/25/30mm | ||
颜色 | 浅灰色、米黄色等 | ||
生产周期 | 7天 | ||
可售卖地 | 全国 | ||
材质 | 聚乙烯棉 | ||
型号 | YYH-007 |
审讯室入口处应当悬挂“审讯室”标示牌,室内墙上醒目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违法嫌疑利义务》、《行政案件证利义务》、《行政案件被害利义务》公示板和“声像监控区”标示牌。
审讯室房屋应牢固、安全、通风、整洁,房间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层高不低于2.55米。地面铺设复合地板,门及墙面应当做隔音和防撞处理,隔音防撞材料要采用阻燃环保材料。窗户内侧应安装牢固的防护栏(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审讯室墙面隔音防撞材料-防撞软包、环保、阻燃)
审讯室内配置询问桌椅和被询问人专用座椅。被询问人专用座椅应牢固可靠,固定于地面。被询问人专用座椅与询问桌、电源等设施应当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配置监护人、翻译人员专用座椅。审讯室内光照亮度应当满足录像要求,照明灯具安装防护罩,电源插座应为防触摸式安全插座。
审讯室应安装具有同步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房间应至少安装2个视频探头,并确保覆盖房间区域。视频图像及录音必须确保清晰。声像监控资料在接入网上监督信息系统时,应当对音频、视频数据进行分流处理,音频数据不得进入网上监督信息系统,防止案情泄露。对不具有同步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监控设备,应另行配置符合前款功能要求的同步录音录像设备。
审讯室防撞软包室内连接内部网络,设置电脑及打印机,能进行网上办案。被审讯人身后墙上应安装能清晰、准确显示年、月、日、时及温度、湿度的电子时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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