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酸钠 34元/公斤 25公斤/袋 CAS:676-40-0
40-60目的 缓冲剂,保水剂 调味剂,代盐剂 质量标准Q/ZRS 006S-2010
型号:食品级
包装:25公斤牛皮纸袋(内衬聚乙烯袋)
CAS:676-40-0
性状:白色粉末
用途:缓冲剂,保水剂 调味剂,代盐剂
【产品名称】苹果酸钠
【产品分子式】C4H4O5Na2•H2O
【产品分子量】196.06
【产品性状】苹果酸钠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或块状,无臭,略有刺激性。有潮解性,易溶于水。
【制法】按计算量将碳酸钠溶液添加于晶体苹果酸内进行中和,经真空浓缩,用乙醇精制而成。
质量指标:(Q/ZRP-006-2010)
项 目 |
指 标 |
项 目 |
指 标 |
含量 % |
98.0~101.0 |
碱度(以Na2CO3计) % |
≤1.0 |
干燥失重(一水合物) % |
≤12.0 |
砷(以As计) |
≤3ppm |
游离酸 % |
≤1.0 |
重金属(以Pb计) |
≤20ppm |
注:半水合物干燥失重≤7.0%;三水合物干燥失重为18.0~25.0% |
【产品用途】
苹果酸钠是一种良好的食品保质剂,在水产品、肉类食品中应用最为广泛。其在食品中有良好的分散性和持水性,且能降低食品中水分活度,防脱水效果极佳,和酪蛋白酸钠混用可防油脂脱离,从而减少水产品、肉类食品等的失重、变质。另外,苹果酸钠可增加食品的鲜嫩度,并赋予其良好的口感,此方面的应用在日本较为广泛,目前国内应用也在快速增长。由于苹果酸钠味咸,咸度约为食盐的三分之一,故可以用作食盐的代用品制造无盐酱油,在洋火腿、香肠中添加3%则可减少食盐用量1%。可增进酵母生长,使用量为培养基总量的0.3%。作为缓冲剂可与苹果酸合用于清凉饮料及酸性食品中,对酸味有缓冲作用。
【限量】FAO/WHO(1984)规定:果酱和果冻、橘皮果冻,使pH值保持在2.8~3.5,其它依GMP添加。
【产品贮存】苹果酸钠贮存于干燥、洁净的阴凉处。保质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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