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骨架油封外观要求
(1) 密封唇口应光滑、平整,不允许存在杂质、气泡、流痕、缺胶、裂纹等缺陷。对于在副唇上有分模面的密封圈,其副唇上胶边高度及修损宽度深度不得大于0.2mm。
(2) 副唇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允许出现杂质、气泡、缺胶、裂纹等缺陷对于在副唇上有分模面的密封圈,其副唇上胶边。对于在副唇上有分模面的密封圈,其副唇上胶边高度及修损宽度、深度不得不大于0.2mm。
(3) 弯曲段和其他重要区域内不允许出现裂纹、粘合不良、轴向划痕等缺陷。
(4) 外圆周表面上不允许出现裂纹、粘合不良、轴向划痕等缺陷。在圆周方向的划痕深度应不大于0.1mm,宽度不大于0.3mm,长度不大于6mm。
(5) 除修边损伤缺陷外,其余缺陷之间的轴向、径向距离应不小于5mm,圆周方向的距离应不小于10mm。
(6) 弹簧应挠制均匀,不允许出现形变、扭曲、伸长等缺陷,接头处不应发生脱口现象,不允许生锈。
(7) 骨架不应有毛刺、机械损伤。外露部分不应生锈。
二、成品FDA橡胶异形件的要求
(1)尺寸公差
我司产品由各国标准,如美标,日标,国标,中标等公差也是走行业标准
(2)疵点和缺陷
密封圈应没有可影响其功能的缺陷或不规整性,疵点按照GB/T 17604——1998进行如下分类:
——在密封工作面上的表面疵点,应认为是缺陷
——在非密封工作面上的表面疵点,不认为是缺陷
——在非密封工作面上严重的表面疵点,可认为是缺陷。也宜由有关双方协商而定;可接受质量标准与密封圈的型式和结构有关。
GB/T 17604—1998所述的内部疵点可认为是缺陷。其压缩力可按照GB/T 7757—1993测定。压缩力的可接收极限值宜根据密封圈的结构和型式由有关双方协商而定。
(3)硬度
对于同一个密封圈,最大硬度和最小硬度之间的差值不应超过5IRHD。每一硬度值都应在规定的误差范围内。
(4)拉伸强度和拉断伸长率
拉伸强度和拉断伸长率应按GB/T 528——1998规定的方法测定,哑铃型试样垂直于模腔的流动方向,优先从密封圈上裁取试样,或从是样片上裁取试样,从试片上裁取的试样所得的结果也应予以承认。
(5)在空气中的压缩永久变形
a. 总则
如果试样是从密封圈上制得的,则应尽可能在密封圈工作时的压缩方向上压缩。
在23℃和70℃下的压缩永久变形
按GB/T 7759——1996的规定
在-10℃下的低温压缩永久变形
按照GB/T 7759——1996规定的方法,在-10℃下,采用B型试样斤
三、FDA橡胶异形件贮存
贮存条件
(1) 温度
贮存温度应在30℃以下,最好在15℃以下,制品至少应距离热源1mm以上。低温贮存的制品在该温度下装卸时应小心操作避免将它们扭曲。在投入使用前,应于室温充分停放,使它们的温度升高到接近环境温度。
(2) 湿度
不应将制品贮存在潮湿的贮存室内。贮存时不应有湿气凝结。贮藏时不应有湿气凝结。贮存室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0%。
(3) 光
制品应当避光,特别应避免太阳光的直射和使用具有高紫外线的光源室内照明最好用普通的白炽灯。
(4) 臭氧
贮藏室内应不使用任何能产生臭氧的装置,如荧光灯、水银气灯、高压电器、电动机或其他可以产生电火花或无声放电装置。应隔绝可能通过光化学作用生产手痒的可燃气体或有机物蒸气。
(5) 形变
存放的制品不应被拉伸、压缩或使之产生其他形式的形变,决不允许用细绳、铁丝等将制品穿栓悬挂。
(6)接触污染
1. 液体、半固体材料
制品在贮存期间,不允许同酸、碱、溶剂及油脂等液体、半固体材料接触。
2. 金属
制品在贮存时不应与某些金属,特别是铜和锰接触
3. 隔离粉
任何一种隔离粉都不应含有对硫化橡胶有害的组分。通常允许使用的隔离粉是滑石粉,细粒子云母粉。
4. 粘合剂
所使用的任何一种胶粘剂、表面处理剂,都不应对硫化橡胶产生有害影响。
5. 容器、包装和覆盖材料
任何一种容器、包装和覆盖材料,都不应含有对硫化橡胶有害的物质,如环浣酸铜、杂酚油等。
6. 不同橡胶
应避免不同种类或不同配方的橡胶制品互相接触。
7. 生物危害
应注意防止某些动物,特别是啮齿动物的伤害和污染。应防止某些虫类或霉菌在制品上生长。
(6) 清洗
制品需清洗时,可以用水和中性洗涤进行洗涤。然后在室温下凉干。但禁止使用研磨剂及三氯乙烯、四氯化碳等溶剂清洗制品。
(7)存货的循环
制品在仓库的停留时间应尽可能短。制品应循序的方式进出仓库,以便使仓库中留下的总是最近制造或交付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