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供应详情
代签劳动合同,代买广州社保代交,代理广州社保代缴
代签劳动合同,代买广州社保代交,代理广州社保代缴
来自: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40人民币
发布时间:2018-4-20 关注次数:75
产品参数
产品参数
品牌 骏伯
规格型号 4545
编号 565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面议
价格单位 人民币
商品详情

我司专业代理广州社保,代买广州职工社保,代签劳动合同,代发工资,广州劳务派遣代理,广州业务外包,广州人事外包等。

案情简介

    2016年3月10日,陈某进入某纺织(连云港)有限公司上班。该公司是某纺织集团公司的子公司。

    工作期间,陈某重复申请付款,造成请款金额错误;后陈某又因没有与客户按时结算被客户投诉。

    2017年1月份,该公司依据其母公司的规章制度,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对陈某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陈某不服该决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公司支付weifa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6000元。 

争议焦点

    该公司能否直接依据母公司的规章制度对陈某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呢?

陈某称,其仅与作为子公司的该纺织 (连云港)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该规章制度系母公司制定,且该规章制度也从未在子公司向员工公示    或者告知过,因此单位不能直接依据该规章制度对她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而该公司辩称,该规章制度在母公司已经履行过民主程序,因此可以作为处理员工的依据。 

裁决结果

   仲裁委支持了陈某的请求。

案件评析

    根据《公司法》第14条,母公司与子公司均是独立的法人,依法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基于劳动合同的相对性,子公司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是子公司而非母公司。因此,母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并不当然对子公司的员工具有约束力。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至今已有15年的Hr行业经验!以良好的组织管理体系.成熟的运作和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信誉.骏伯立足于广东辐射全国.截止目前全国均有300多个操作网点.直属分公司覆盖广东21地市以及北上广深!骏伯人力已为3000多家国内外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且获得一致好评!骏伯企业以人为本.客户至上的服务宗旨.为企业和人才提供诚信.专业.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广州社保代理,代缴广州社保,代买广州社保服务!

提供全国范围(社保及公积J代理.薪酬福利代发.职工劳动合同代签等服务)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电话(微信)咨询:13710019423 梁爱秋  人事外包经理

办公QQ号924672344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03-806室。

展开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试用会员
袁佐俊(经理) 电话咨询 在线询盘
询盘信息
必填*
  • 姓名:
  • 联系手机:
  • 需求量:
选填
  • 固话电话:
  • 联系邮箱:
  • 所在单位:
所咨询的内容:

我想了解:《代签劳动合同,代买广州社保代交,代理广州社保代缴》的详细信息.请商家尽快与我联系。

完成
咨询内容
完成
0/100
完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