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名牌产品认定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名牌产品认定的术语和定义、认定原则、申报要求、认定程序、认定内容、认定指标及分值、计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名牌产品认定,也可作为山东名牌产品培育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山东名牌认定管理办法》(鲁质监质发〔2015〕38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山东名牌产品
根据《山东名牌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认定的山东省辖区内企业生产的质量水平高、市场占有率和顾客满意度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有发展前景的产品。
3.2
组织认定机构
受政府职能部门委托,具备政府采购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技术中介机构,组织对申报山东名牌产品进行认定。
3.3
品牌认定工具箱
对山东名牌产品认定指标中可量化的指标进行自动计分认定系统。
4 认定原则
以企业为主体自愿申请,以政府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以社会第三方组织科学、规范、公开认定为原则。
5 申报要求
申报产品及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a) 属于山东名牌产品认定范围;
b)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规定;
c)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在山东省内注册成立五年以上;
d) 拥有注册商标,且在有效期内,范围涵盖申报产品;
e) 申报产品连续生产三年以上,且近三年申报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在各级质量监督检查中均为合格;
f) 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g) 申报产品具有行业领先的生产技术条件、工艺装备及检测能力;
h) 企业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
i) 申报产品采用有效的标准组织生产,并主动声明;
j) 主动向社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
k) 符合《山东名牌认定管理办法》的其它有关要求。
山东名牌产品认定程序
7 认定内容
7.1 质量水平
质量水平包括:
——实物质量水平;
——检测能力;
——标准化水平;
——管理体系建设;
——先进质量管理制度、方法和工具的使用和推广;
——质量保证人员。
7.2 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包括:
——专利情况;
——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家重点实验室或示范实验室;
——高新技术企业;
——科学技术奖励;
——院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7.3 品牌水平
品牌发展包括:
——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
——山东名牌产品;
——国家、省、市质量奖项。
7.4 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包括:
——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
——循环经济;
——公益支持。
7.5 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包括:
——销售量;
——销售额;
——利润总额;
——资产总额;
——总产值;
——纳税总额。
7.6 企业综合能力
企业综合能力包括:
——企业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人员素质;
——企业工艺装备水平及创新与发展能力;
——申报产品质量水平及品牌发展;
——企业效益水平及社会责任。
8 认定指标及认定分值
山东名牌产品认定指标分为三级,具体指标及分值详见附录A和附录B。
9 认定方法
9.1 品牌认定工具箱打分
使用品牌认定工具箱对申报产品可量化的认定指标进行自动认定。
9.2 专家认定打分
9.2.1 由受委托的名牌认定机构组织各行业专家,按认定范围分别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认定,专家认定分值为专家组的平均分数值。
9.2.2 专家认定过程中若出现异议,由受委托的名牌认定机构再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审议。
9.3 汇总统计
依据品牌认定工具箱评分和专家认定合计分值,满分共计1000分。计算方法见附录B.2。
9.4 顾客意见调查
对部分消费类产品进行顾客意见调查,由受委托的名牌组织认定机构提出需调查企业名单并组织实施。
9.5 现场验证
对部分涉及环保、人身安全、及专家认定阶段有异议的产品进行现场验证,由受委托名牌组织认定机构提出名单并组织实施。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山东名牌产品认定指标及打分方法
表A.1 山东名牌产品认定指标及认定方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认定方法
质量水平
(210分)
实物质量水平
(20分)
※产品认证
10
企业申请国家授权机构发放的与产品有关的认证,每通过一项得5分,满分10分。
此认证为产品自愿性认证,不含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产品检验
10
提供申报产品的有效检验报告,得10分。
检测能力
(20分)
※实验室认可
20
申报企业检测试验室取得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得20分。
标准化水平
(30分)
※企业参与标准化情况
30
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员单位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得30分;
承担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标准委员会秘书处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得20分;
承担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参与制定地方标准得10分。
有多项的取最高值,最高不超过30分。只对标准已出版的企业得分。
管理体系
建设
(70分)
※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
10
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0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5
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5分。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5
取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5分。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10
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得10分。
※测量管理
体系认证(AAA)
20
取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AAA)得20分。
质量管理(35分)
先进质量管理制度、方法和工具的使用和推广
35
推广卓越绩效、六西格玛、质量过程管理、持续开展质量改进、精益质量管理等模式、工具、方法,并有效运行。注:每项5分,满分35分。
质量保证人员
(35分)
※国家注册质量工程师人数
20
取得国家注册质量工程师资格并被企业正式聘用的,中级职称每人得5分,初级职称每人得3分,满分20分。
※首席质量官
15
实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得15分。
技术创新
(190分)
※申报产品获专利情况
50
获得与申报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得30分;
获得与申报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得10分;
获得与申报产品相关的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得10分;
最高不超过50分。
※获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荣誉
40
获国家级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得40分;
获省级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得30分;
获市级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得20分。
※获高新技术企业荣誉
30
获高新技术企业荣誉得30分;
※科学技术奖励
40
获国家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得40分;
获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得30分;
获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得10分。
累计不超过40分。
※院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30
拥有院士工作站得30分;
拥有博士后工作站得20分。
品牌水平
(80分)
※商标
20
申报品牌获中国驰名商标得20分;
申报品牌获省著名商标得10分。
※山东名牌产品
10
申报产品曾获山东名牌得10分。
※国家、省、市质量奖项
50
获中国质量奖得50分;
获全国质量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得40分;
获市长质量奖得20分。
有多项荣誉的取最高值。
社会效益
(40分)
※安全生产
10
获得安全生产、职业健康。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先进单位或个人,每项国家级得10分,省级得5分。
※环境保护
10
※循环经济
10
※社会责任
10
企业主动发布质量信用报告或社会责任报告,每项10分,满分10分。
经济效益
(80分)
※申报产品总销售额
40
按附录B中B.1计算得分。
※申报企业纳税总额
40
按附录B中B.1计算得分。
企业综合能力
(400分)
企业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人员素质情况
100
企业规模、企业行业地位;
标准化水平;
检测能力;
人才培养;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得分。
企业工艺装备水平及创新与
发展能力情况
100
采用的生产技术和主要装备;
采用的主要新工艺、新技术和装备的创新性、独特性;
关键技术、特色、技术创新;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得分。
申报产品质量水平及品牌
发展情况
100
产品执行标准、现行标准、行业实物质量先进水平对比;
市场占有率;
品牌建设及品牌创新情况;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得分。
企业效益水平及社会责任
100
企业经济效益;
社会公益事业;
符合社会发展趋势;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得分。
标有※为品牌认定工具箱计分指标,非标※为专家认定计分指标。